根据院党委《关于新党员入党前公示有事项的通知》(院党字[2002]24号)的文件精神,经党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下列同志为预备党员及预备期满转正,现公示如下:
2011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一览表.xls
2011年上半年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xls 1.公示期间,教职工、学生可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委组织部反映该同志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委组织部对反映情况的教职工、学生予以保密,并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按规定报有关组织预审。
3.公示对象要正确对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011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