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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

根据《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我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2026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遴选工作组负责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免遴选实施细则,组织本院推免申请、材料审核、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核算、综合排名、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接受咨询与申诉初核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结果进行复核鉴定,重点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个人贡献度;对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审核。

(一)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刚、谢小良

副组长:李小晖、方晓萍

成员:赵军产、姚落根、张健、廖云华、周安华

秘书:张路、陈晓宇、张萌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方晓萍

成员:姚落根、张健、廖云华、周安华、万前红、陈建文

推免遴选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业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推荐手续等工作,各专业系负责本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

我院2026年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分配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

三、推荐条件

1.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必须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且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首考成绩)在专业年级前30%。

四、遴选办法

1.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资格遴选的首要环节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2.综合成绩计算

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和学术专长成绩(满分100分)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相加组成。综合成绩满分210分。遴选过程分专业进行,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作为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的最终依据。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的加权平均成绩,是推免遴选工作最基础的指标,其量化转换公式:平均学分绩点×25。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所读全部课程所得学分绩点之和除以学生同期修读的学分,即: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所得绩点)/∑课程学分。依据《湖南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等最新文件评定,使用相关课程的首考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由本科生院出具。

(2)学术专长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范围:科研论文和学科竞赛获奖(成果以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为依据,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各部分成绩累加,总分不超过100分。认定标准为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专长成绩认定标准》。由学生提交学术成果业绩汇总表和证明材料,学院业务办公室进行初审,再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复核认定。

(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指学院的综合素质量化加分总和,其加分上限为10分。其具体量化细则如下:

A.荣誉加分(本项得分封顶为3分)

级别

具体荣誉称号

加分值

备注

国家级

“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2

同类荣誉取最高分值一项,不重复累加。

国家级

其余国家级荣誉称号(经学院认定)

1

省级

“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

1

省级

其余省级荣誉称号(经学院认定)

0.5

校级

“优秀党员”、“大学生年度人物”、“十佳青年”、“十佳团支书”、“院士奖励金”

0.5

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优秀教官”、“三好学生”

0.2

B.科研成果加分(本项得分封顶为3分)

类型

内容或等级

加分值

备注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收录至北大核心/EI论文

1


其余正规刊物(知网收录)

0.2

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发明专利与科技成果

国家发明专利

1.5


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0.2

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智库成果

A级

2


B级

1


其他

0.2

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备注:学术论文仅认定第一作者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指导老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为湖南工商大学的情况;发明专利与科技成果凭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等材料认定;智库成果等级根据学校科研高水平成果相关文件认定。成果要求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仅认定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

C.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本项得分封顶为3分)

学生本科阶段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项各按50%计分,认定标准如下:

类型

内容或等级

加分值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2

省级

1

D.学科竞赛加分(本项得分封顶为4分)

学科竞赛类型以本科生院认定的竞赛目录为准。如有多位获奖者(有效名次为前五),则按照排序分别计分:排名第一的按满额加分计算,排名第二、三的按照50%计算,排名第四、五的按照25%计算。同一年度同一学科竞赛,学生若获得多项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综合评分不累加,且不得与学术专长成绩认定项目重复;但不同年度同一学科竞赛,学术获奖综合评分可以累加。认定标准如下:

竞赛名称

省一等奖/

省金奖

省二等奖/

省银奖

省三等奖/

省铜奖

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

1

0.5

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2

1

0.5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湖南赛区)

2

1

0.5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湖南赛区)

2

1

0.5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大赛

2

1

0.5

“挑战杯”主体赛

2

1

0.5

教育厅组织举办的其它学科竞赛

1

0.5

0.3

E.文体竞赛加分(本项得分封顶为2分)

获学校组织参与的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获全国第一名(一等奖、团队一等奖前三名)加2分,获全国第二名(二等奖、团体一等奖4-6名)加1分,获全国第三名(三等奖、团体二等奖前三名)加0.6分,若团队排名不分先后,则相应加分减半。省级文艺、体育竞赛相应加分对标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名次减半。非学校组织,以个人名义参与的文艺、体育竞赛不予加分。

校级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获一等奖加0.3分,获二等奖加0.2分,获三等奖加0.1分。竞赛排名为1-2名以及一级的等同于一等奖;3-5名以及二级的等同于二等奖;6-8名以及三级的等同于三等奖。

文艺竞赛取最高分值一项,体育竞赛取最高分值一项,每一项的综合评分都不予以累加,只取最高分值。

F.大学英语应用能力加分(本项得分封顶为0.2分)

通过全国英语考试六级(CET6)或四级(CET4)550及以上者,加0.1分;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者,加0.2分;只取一项不予累加。

G.其他(本项得分封顶为3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优异者,加2分;参加国家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国外学习1年以上的(国际交流生)加1分,国外学习3个月至1年的加0.5分,国外学习3个月以内的(至少15天)加0.2分。

五、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当年学校推免生资格工作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2.被推荐者的学术专长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涉及的加分项目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7月31日及之前认可的成果为准,同时提供文件或证书。

、推荐工作程序

1.工作启动。推荐工作于即日起至8月30日进行,具体要求及进度按学校当年推免文件及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2.制定并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学院具体遴选推荐工作细则,8月23日提交至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8月23日前,学院召开入围学生工作会议,公布推免生推荐实施细则及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

3.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电子档纸质档均需提供)

(1)符合推免条件并且决定参与此次申请的学生,8月24日18点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湘江楼A923,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454552458@qq.com(格式规范参照附件8):

A.提交“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申请意愿确认书”确认参加推免;

B.提交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C.必备条件、学术专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三部分的相关佐证材料(请按照压缩包格式进行提交)。

(2)符合推免条件但决定放弃此次申请的学生,8月24日18点前将“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申请意愿确认书”提交至湘江楼A923确认放弃推免,电子档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454552458@qq.com。

学生未按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材料,视同放弃参与本次推免机会。

4.学院审核与核算。学院组织业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8月25日前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包括五个环节: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及必备条件(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核算学生学业成绩及排名(业务办公室负责)、核算学术专长成绩(业务办公室负责)、审核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8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鉴定。

5.初选名单公示。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分配的推免名额,向学院党委会提出推免初选名单,经集体研究后8月27日前公示。

6.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实名反映,学院须查明情况并于2日内公布处理结果;学生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7.上报审定。学院汇总推免生资格审核表、推免生成绩单、推免生成绩排名和奖励加分明细等材料(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8月30日前报本科生院。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

8.手续办理。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与监督

1.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院(系)在审核认定加分活动时,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的各类加分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中的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不含学院(系)指定的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参考因素。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项目和分值须在学院(系)网站或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生资格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是领导干部的,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4)推免过程中,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附件: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专长成绩认定标准》(最终以学校下文为准)

2.湖南工商大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回避报备表

3.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申请意愿确认书

5.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汇总表

6.教育部认可的84项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名单(国家级学科竞赛目录参考)

7.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省级学科竞赛目录参考)

8.数学与统计学院电子档材料压缩包格式规范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专长成绩认定标准》(最终以学校下文为准).pdf

附件2 湖南工商大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及学生回避报备表.docx

附件3 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4 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申请意愿确认书.docx

附件5 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汇总表.xlsx

附件6 教育部认可的84项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名单(国家级学科竞赛目录参考).pdf

附件7 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省级学科竞赛目录参考).pdf

附件8 数学与统计学院电子档材料压缩包格式规范(命名为:专业-姓名-研究生材料汇总.ra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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