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湖南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数学与统计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
组长:谢小良
副组长:杨刚 赵军产
成员:姚落根 方晓萍 陈建文 刘建刚 万前红 许辉 廖云华 刘芳 宋莉
2、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李小晖
成员:万前红 王敬童
负责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 投诉事宜,举报电话:0731-88688082.
3、面试小组
根据《湖南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及我院复试人数的实际情况,成立9个面试小组,具体分组如下:
(1)专业、综合面试小组
序号 | 组长 | 成员 |
1 | 谢小良 | 周 纳、王 勇、万前红、邓小青 |
2 | 杨 刚 | 陈内萍、杨 格、廖云华、李 灿 |
3 | 赵军产 | 蔡宏宇、刘建刚、陈荣平、贺凤羊 |
4 | 方晓萍 | 何国满、胡桔州、李晓波、施会强 |
5 | 杜 焱 | 罗智明、刘 莹、张 健、王敬童 |
6 | 姚落根 | 李新富、陈建文、辛 玲、李德琼 |
(2)外语测试小组
序号 | 成员 |
1 | 文兰芳、莫娇娇 |
2 | 李蓓霖、谢娟 |
3 | 吕玉叶、李华丽 |
4、秘书小组
每个面试组配候考官、主考官各1名,具体分组如下:
序号 | 候考官 | 主考官 | 工作职责 |
1 | 袁雨欣 | 张小姣 | 主考官(场内答辩秘书) 工作要点: 1、携带笔记本电脑。 2、给每位复试老师发复试评分表,并向第一位考生展示未开封的试题密封袋。 3、开始考试后用抽题软件抽题,并分屏给考生展示,同时把抽好的题目分屏给考生阅读。在考生回答问题时,暂时关闭麦克风,复试老师提问时,再打开麦克风 4、根据候考答辩秘书的提示,按照抽签顺序引入考生开始答辩。 5、答辩完成后回收试题和参考答案要求点。 6、根据答辩小组老师的打分,汇总本组考生的成绩。 候考官(场外答辩秘书)工作要点: 1、携带笔记本电脑。 2、提前30分钟,通知考生进入候考室,并检查设备环境,电话通知未入场考生。 3、给考生抽签,确定本组复试考生顺序。 4、按顺序登记考生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或身份证尾号等) 5、通知场内答辩秘书复试顺序。 |
2 | 王晓静 | 李雪垒 | |
3 | 沈心捷 | 周安华 | |
4 | 宋晓燕 | 张路 | |
5 | 张颖 | 董玉兰 | |
6 | 谢翠华 | 吴爱轩 | |
1 | 罗鹏 | 周华 | |
2 | 李芸 | 贺龙辉 | |
3 | 周国富 | 刘春生 |
紧急联系电话: 应急情况处理、协调:刘芳(联系电话:15616217374)
候考官、主考官、面试官负责人、后勤保障:宋莉(联系电话:13875856150)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 2021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 类考生)要求。
2、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钉钉、腾讯会 议等平台备用)。
3、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3月26日 下午15:00-17:00 | 考前演练 | 云考场 |
3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 面试 | 云考场 |
备注:专业综合测试与外语能力测试分批次进行,详细查询云考场考试安排。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理论基础测试,分值 150 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 100 分; 外语能力测试,分值 50 分,复试总成绩 300 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复试三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理论基础测试
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科目为数理统计,具体详见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与科目考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采取线上问答的形式进行。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随机抽取测试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口述答案,面试老师在时间充足条件下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测试时 间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线上面试问答的形式。考核内容包括 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 社会适应性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 于5分钟。
以上所有测试环节由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独立进行评分,取所有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该环节的最终成绩。
(4)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应用回归分析、数据分析方法课程,加试科目测试方式与专业理论基础测试相同,由学院另行通知安排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时间进行设备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小音响。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视讯平台,考生要提前安装好客户端并熟练操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材料候考,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等检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本次远程复试将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比对)等办法,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复试“替考”。
(6)复试当天需准备的用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7)复试当天,调试好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设备齐全等),提前进入远程复试系统。提前30分钟到达,在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在候场区做好准备,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系统或网络出现状况,不要慌张,应即刻与我院取得联系,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8)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学院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报考学院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因设备或网络问题再次进入考场的次数不超过3次。
(9)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10)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泄露复试相关信息。复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所有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3月26日12点之前,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新建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应用统计+姓名,例如“应用统计张三”,打包压缩后提交,发送至269854042@qq.com):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准考证电子版。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扫描件:
(1)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 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往届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 交专科毕业证。
(3)对于留学回国的考生: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②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 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或档案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 研究计划等)。
5、《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扫描件)
四、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
初试总成绩占 60%、复试总成绩占 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专业理论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总成绩×40%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面试小组提交的复试成绩进行审核、汇总后,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后, 由学校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 录取后,如在我校 2021年秋季开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思想政治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在4月16日之前发送《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至邮箱726512535@qq.com,该表要求由考生人事关系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具体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体检套餐),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4月1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726512535@qq.com。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入学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疫情防控
学院将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参加复试的人员发放口罩,对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各面试教室配发洗手液,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复试人员进入复试场所。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以及复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置考场,复试人员间隔就座距离。同时学院建立应急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跟踪了解疫情情况,完成补充性报告,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附件:1、考生注意事项
2、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APP)
3、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Web或Windows)
4、湖南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3月24日
Powered By 湖南工商大学理学院 Version Imd 2.1.0
CopyRight 2005-2023 ©sms.hutb.edu.cn |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