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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推免相关规定、《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6〕19号)及学校2027届推免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7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届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和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一)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

组长:杨刚

副组长:李小晖、姚落根、方晓萍

成员:张健、廖云华、周安华、张路、陈晓宇

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组负责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遴选实施细则;组织本院推免申请、材料审核、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核算、综合素质评价、综合排名、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接受咨询与申诉初核等。

(二)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长:方晓萍

副组长:李小晖、姚落根

成员:张健、廖云华、周安华、万前红、陈建文、张路、陈晓宇、张萌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结果进行复核鉴定,重点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个人贡献度;对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申请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4.首考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5.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

(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必备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占用该学院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三)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期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按首次考试成绩核算)排名,须位列本专业同年级前30%。

三、遴选办法

(一)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资格遴选的首要环节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

(二)综合成绩核算规则

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和学术专长成绩(满分40分)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相加组成,满分150分。各项目证明材料截至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1.学业成绩。学生须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第一至第六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考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中心)出具,学院业务办负责办理。学生学业成绩的量化转换公式:平均学分绩点*25。

2.学术专长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范围为: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认定标准为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专长成绩认定标准》。各部分成绩累加,总分不超过40分。

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学业成绩入围的前提下,将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交流、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重要荣誉表彰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表现。同一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值;各项累计不超过10分。

表1 综合素质评价计分标准

序号

类别

计分标准

备注

1

参军入伍服兵役

1.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加5分;

2.获得三等功加4分;

3.获奖(含嘉奖、“四有”优秀士兵等)加3分;

4.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加2分。

提供完成服役相关证明材料;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

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

1.圆满完成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活动的志愿服务或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产生较大影响者,加0.3分;

2.圆满完成具有省级重大影响活动的志愿服务或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产生较大影响者加0.2分;

3.圆满完成具有校级重大影响活动的志愿服务或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产生较大影响者加0.1分。

由校团委认定;可累加,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3

国际组织实习交流

1.12个月及以上最多可加2分;

2.6个月及以上,12个月以下,最多可加1分;

3.3个月及以上,6个月以下,最多可加0.5分。

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可累加,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4

发明专利


1.国际发明专利加3分;

2.国家发明专利加1分;

3.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加0.2分;

4.软件著作权加0.1分。

发明专利凭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颁发的授权证书等材料认定;要求以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仅认定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5

荣誉表彰

1.国家级:大学期间获得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其中一项者,最多可加2分;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者最多可加2分;

2.省部级:大学期间获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共青团员等,每一项最多可加1分。

3.校级:湖南工商大学年度“十佳青年”“十佳团支书”、湖南工商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等重要荣誉,最多可加 0.5 分。

同一项目只取最高值,不同项目可累计,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确定推荐人选

遴选过程分专业进行,以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学业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与学业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学术专长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与学术专长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排序。

四、工作流程

1.工作启动:推荐工作一般于每年6-9月进行,具体安排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年度推免遴选工作通知确定;

2.8月中旬学院发布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在院内公示;

3.学生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推免申请表(附件1)和计分明细表(附件2)及全部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电子档和纸质档;

4.学院业务办、学工办进行材料初审,再经学院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复核认定,核算出各项成绩及最终排名;

5.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结合分配名额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步开放申诉渠道;

6.公示无异议后,整理全套盖章材料按时报送教务处;

7.学校统一复核、全校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8.取得资格学生按学校及招生单位要求完成体检、复试、系统确认等手续。

五、管理与监督

1.学院须向学生充分解读推免政策。对于学生占用推免名额后无故放弃的情形,学校将依规扣减学生所属专业下一年度推免生指标;

2.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所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教职工子女报名推免须主动报备,存在利害关系工作人员主动回避;

4.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出现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受处分、材料弄虚作假、应回避未报备等情形,按学校规定取消推免资格。

六、附则

本方案仅适用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届应届本科推免工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计分明细表.xlsx

附件3:关于印发《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湖南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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